中欧消费品安全提升
当欧盟境外的企业希望通过线上向欧盟消费者出售其产品时,他们应了解欧盟关于授权代表的相关规定,该代表应便于和欧盟当局及消费者联系。
跨境贸易中常见的一种情形是制造商和经销商位于中国,而消费者和负责检查产品安全的市场监管机构身处欧盟。
2021年7月起,欧盟一项旨在加强对欧洲单一市场监管的新规正式开始实施。在 “协调规则”范围内的产品将受到更严密的监管。
欧盟《市场监管和产品合规法规》(EU 2019/1020)(以下简称“《法规》”)适用于所有必须加贴CE标志的产品,包括如玩具和电子电器等许多常见产品。该法规附件中包含一系列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有一项重要规定:对于以欧盟消费者为目标客户、要在欧盟市场上销售《产品市场监管和合规条例》第4(5)条所列产品的企业,必须在欧盟境内设立一个责任人,以便欧盟市场监管机构和消费者与其联系。
该法规按照层级逻辑列出了四种可以作为责任人的商事主体:
该法规对担任责任人的授权代表和产品履行服务提供商规定了严格要求,并为其赋予了与欧盟境内的制造商和进口商类似的重大责任和义务。如果欧盟机构与他们联系,他们必须能够代表第三国的制造商发言。法规描述了责任人应承担的4项任务:
为履行相关义务,作为责任人的授权代表或产品履行服务提供商必须准备周全,并要求第三国的制造商预先提交所有相关材料。如果企业在欧盟没有设立责任人作为其代表,但仍试图在欧盟销售其产品将是违法的。如果企业在欧盟无人可为其销售的产品负责,就不能直接面向个人消费者。欧盟海关官员随时准备阻止这类产品入境欧盟,确保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对于欧盟境外的企业而言非常重要。
为了从拥有5亿消费者的庞大的欧盟单一市场中获益,所有企业都必须遵守这个2021年生效的欧盟新规的统一规定,即无论是在欧盟境内还是在欧盟境外从事生产和贸易的企业,均须承担相关责任。